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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群义同志个人整改措施

作者:   文章来源:红网娄星站   发布时间: 2014-09-22  【打印文章】  【关闭本页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以来,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照“三严三实’’标准,针对在活动中征求到的群众意见、自己查摆出的突出问题、政协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其他同志提出的批评意见、市委督导组点明的问题(形式主义3条、官僚主义3条、享乐主义3条、奢靡之风3条、批评意见6条),通过认真反思、梳理分析,现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如下:

  一、个人的主要问题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不彻底。对民主集中制虽然从文字上理解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人民政协两大主题是民主和团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和落实不彻底。过去在任局长期间,虽然对“三重一大”严格按照集体研究、讨论、决策。但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不够,认真听取其他干部和职工的意见不多。在决策时,存在“一言堂”的现象。有时还听不进个别班子成员的意见,方法简单。在政协任职以来,认为自己是个副职,在党组会议和主席会议上,只要是和自己分管工作无关的,很少发表

  意见,偶尔发言也是不痛不痒,不敢坚持原则。在政协机关进人和人事安排上,虽在会议上讲了逢进必考,坚持民主推荐,原则性不强,认为进入和干部提拔是一把手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

  2.维护班子团结方面敏锐性不强。过去任局长期间,认为自己任职时间长,经验丰富,资历老。尤其是任水利局局长十年时间,作为一把手应该切实维护班子团结,但是在推动班子团结方面敏锐性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不到位。不善于团结班子成员,特别是在工作上有不同意见的班子成员,认为他们是找毛病挑刺,有时听不进不同意见,主观武断,伤害了同志之间的感情。事后又不与班子成员交心谈心,消除隔阂。政协任职以来,认为政协工作是鼓鼓掌、举举手,是务虚的事,没有从思想认识上,灵魂深处上认识到政协工作的重要性,维护班子团结有认识不到的现象。班子团结是一把手的事,与自己关联度不大。

  3.确保政令畅通方面执行不力。2013年前,长期在局长岗位上工作,执行中央、省、市、区的政策文件执行不力。应付的多,贯彻落实到位的少,过分强调基层的实际困难,存在搞变通办理的现象。中央、省的项目资金,管理不严,监督缺位,认为地方配套资金到不了位,个别项目有挪用挤占国家专项资金的现象,用于弥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在政治纪律、财政制度执行方面有走样的现象。甚至认为协调也是生产力,在争取项目时,想门路,跑关系,搞协调。

  (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方面

  1.应付的多,具体落实的少。认为政协副主席无权无钱,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与自己无关。

  2.认真学习不够。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不到位。

  3.履职不到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出台后,开始时,遵守不严格,有时有碍于心情,偶尔中餐喝了点酒。

  (三)“三个问题”方面

  1.是否存在把作风建设与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的问题上,认识有偏差。刚开始时,认识不高,认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2.是否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的问题上,反应不敏锐。在工作中,新的规章制度出台来,自觉遵守不够严,存在反应不敏锐。

  3.是否存在为官不为的问题上,行动不彻底。在任局长期间,存在为官不为的问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和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经常有基层干部、农民兄弟跑到办公室来,要求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大多数是口头答复多,推到了乡镇基层去解决的多,强调区级客观实际困难多,想尽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少。在水库纠纷方面、河道非法采沙方面,不敢动真碰硬,原则性不强,行动不彻底。

  (四)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一是政绩观有偏差。在任局长期间,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一定程度存在,刚开始任水利局局长时,双江水库大坝建设和移民工作,在工作安排时,过度强调水库大坝工程的建设,忽略了库区群众的移民安置工作,甚至认为移民工作是政府的事。基层水利建设工程,把公路边、集镇边、交通方便的地点作为工作重点。政协任职以来,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事作重点,没有严格按《政协章程》认真履职。二是在迎来送往和应酬方面的情况。来政协工作之前一直在政府部门担任负责人,中央、省、市等上级领导来我区检查工作时,热衷于迎来送往,特别是中央、省里下来的领导视察和检查工作,自己和班子成员还到高速公路出口迎接。有时强调工作原因应酬多,把应酬作为联络上级和兄弟单位的桥梁,作为发展娄星经济的需要。过去当局长收受过烟酒土特产,下基层接受了超标准接待。上级来检查工作时,抽过高档烟,喝过高档酒。三是对上级精神存在照搬照抄照套问题。对上级的建议,区委安排的工作,只是照着传达部署,而没有认真领会消化,没有结合娄星区政协工作实际深入理解,结合具体工作深入理解,重形式、轻实效。四是应加强工作上的沟通情况。布置工作抓落实不够,存在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与上级的沟通联系不够,和下级联系单位指导联系不够。

  2.在官僚主义方面。一是不敢担责,不敢负责。处理问题不敢碰硬较真,工作激情不足,存在怕乱求稳,怕冒风险,安于现状的思想,缺乏进取精神,有时习惯于常规思维,习惯于凭老观念想新问题,运用新思想、新方法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水平不高,只限于做好本职工作不出问题就行了。2013年6月在处理娄星区农村信用社、娄底鸿茅房产公司省建工集团三方矛盾时,过于谨慎。处理大科上访户邬德意问题时不敢碰硬较真。二是深入基层不多,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到区政协工作后,深入基层调研不多,工作按部就班,偶尔下基层调研走马观花,有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现象。与联系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见面多,听汇报多,直接倾听老百姓意见少,了解面上的情况多,发现深层次问题少,虽然下基层进行了调研走访,谈不上做群众的贴心人,脱离实际工作,关心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少。三是工作要加强创新情况。存在得过且过现象,创新意识不强,主要体现在思想观念还不能适应新时期政协工作的新要求,站位不高,眼界不宽。

  3.享乐主义方面。一是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薄的情况。公仆意识不强,对群众的诉求重视不够,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对群众身边的一些小问题关心少,尤其是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关心不够,深入农村社区基层走访意愿不强,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不多。认为基层工作主要是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与政协工作关联度不大。建整扶贫和群众工作组的联系点,没有完全按照区委的要求深入基层和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有时工作不愿吃苦,工作拈轻怕重。办事效率不高,面对当前繁重的学习任务和工作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存畏难情绪,效果不好,效率不优。自己负责的丽春路安置地两个拆迁安置户至今还未安置好。三是学风不浓。轻视学习党的理论和做好工作所需的知识,为应付场面而学,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学用存在脱节,说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还是老一套,用科学指导实践,解决问题能力不足,碰具体问题无所适从。政协机关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参加次数不多,强调工作忙。

  4.奢靡之风方面。一是有时公车私用。有时候自己办个私事,偶尔用下公车的现象。2013年上半年有三次公车私用,且都是在市内。二是有时超标准接待客人。过去当局长时因公宴请时,陪同人数多,用高档酒接待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存在铺张浪费现象,讲究排场,饭菜数往往超过实际所需,公务接待成本意识不强。三是存在打牌现象。原来当局长,陪同上级检查的领导打过牌。

  (五)其他班子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

  1.要加强政协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对政协业务的学习、掌握还不够,钻研不深,还需要进一步

  加强。

  2.进一步转换角色,实现由单位“一把手”到副职、由党政以权履职到为民履责的转变。从党政部门单位“一把手”到政协的副主席,在工作推进中,方式方法要注意转变。

  3.工作要更深入,提高抓好分管工作的责任意识。

  4.贪图享受,喜欢在办公室泡茶喝茶。除参加其他工作外,只要在办公室,就喜欢泡茶喝茶,虽然是自带的茶叶,但对别人产生奢靡影响,也是一种奢靡之风。

  5.没有严格执行禁烟规定。身为领导干部没有严格执行 《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公共场所带头吸烟,有时在办公室吸烟,吸烟既影响环境,又影响别人的身体,要加以改进。

  6.性格过于直率。有时比较急躁,因性格太直,说话太直,批评下属不注意工作方法,有时让人不好接受,容易引起误会,要尽量鼓励下属把工作做得更好,防止过于简单。

  (六)个人认领班子存在的问题

  1.重全会时的活动,轻闭会后的活动。

  2.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不够。

  3.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措施不够到位。

  4.班子之间的协调有欠缺。

  5.主动工作不够,研究开展不够。

  6.要有创新意识。

  7.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

  8.存在超标准配车现象。

  9.存在打牌现象。

  二、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基本理论,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在学好政治理论的同时,抓好政协业务知识和领导科学知识的学习,着力提高业务水平和领导水平,提升自己的履职本领。(整改期限:2014年9月底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进一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牢记政协工作的职责和使命,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主要精力和心思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集中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来。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政协工作当主业,进一步深入基层,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兢兢业业地把政协各项工作完成好。全力解决好丽春路安置地两个拆迁安置户的安置问题,落实好一月办一实事活动 (整改期限:20l4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进一步全面推进工作创新。面对政协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坚持求实创新、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等措施,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坚持把民生工作、群众工作、基层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区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好。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个月到自己联系单位开展工作不少于1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不少于1次 (整改期限:2014年9月底) 。

  (四)进一步抓好“四风”问题整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树立健康的生活习惯,杜绝打牌行为,全力执行禁烟规定,特别是做到在公共场所坚决不吸烟;对超标准配车现象严格按区委关于公车改革的政策执行。坚决杜绝在工作中的铺张浪费现象,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整改期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进一步加强班子的团结协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民主作风和民主意识,进一步加强交流协作,进一步加强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沟通、谈心;对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不推诿、不扯皮,进一步增强团队意识、合作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与分管委室主任和成员之间的谈心,增加对委室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委室工作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整改期限:2014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

  (六)进一步树立正确耐政绩观。坚决杜绝“为官不为”,正确认识和处理由政府单位“一把手”到政协副职角色转换,充分认识政协履职规律,增强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作为履行政协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动力源泉。坚决摒弃“政协无权无用”和退居二线思想”,积极建言献策,并为委员履职和委员活动开展创造多渠道、多形式的载体(整改期限:2014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七)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不彻底。认真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方面的理论,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充分听取意见,实行原则制(整改期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八)确保工作政令畅通方面执行不力。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的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不走样,不变通,不打折扣(整改期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九)在“不官不为”方面: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到“不喊口号,也不定好高骛远的目的”。树立脚踏实地、打牢基础的意识。进一步强化着眼远,统筹并顾,务求实效实地地制定计划,真抓实干地落实工作(整改期限:立即整改今年10月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性格过于直率。努力加强个性修养,批评下属讲究方法,多与下属交心谈心,尽量鼓励下属把工作做得更好(整改期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