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区社区建设现状
我区辖5个街道56个社区。总的来说,我区社区建设起步晚,发展快,既做到了整体平衡推进,又创造了一定特色。2009年,我区被授予全省和谐社区建设先进县市区,乐坪街道童家社区成为全市第一个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目前,我区社区建设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调整了社区管理范围。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居民自治、便于资源整合的原则,合理规划社区设置,有效整合原有居民委员会辖区,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基本实现了社区管理界限清晰、人口规模适中的目标。目前,我区大部分社区规模都在1000-3000户之间。
2、健全了社区组织体系。通过2006年和2009年的换届选举,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设置逐步完善;社区群团协会组织和民间服务组织也得到了发展壮大,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组织体系新格局初步形成。
3、改善了社区基础设施。采取政府以奖代投、单位联点扶建等举措,大力推进社区服务阵地建设和人居环境改造。全区70%以上的社区新建了办公活动用房,平均用房面积达到450平方米。2005年以来,共改造社区背街小巷54条,总长达24公里。
4、拓宽了社区工作领域。全面加强以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互助志愿服务,使社区工作的内容扩展到了党和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全区30%的社区推行了“一站式”服务。
5、建立了社区共建机制。区、街道都将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改为常设机构,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协调管理。从2007年开始,每年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和大学毕业生到社区任职。在逐渐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持续开展市区领导联系、市区部门帮扶、街道干部驻点、驻社区单位参与的社区共建活动,初步形成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合力。
二、制约社区建设的主要问题
1、筹资渠道单一,社区基础设施薄弱。目前,全区社区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市、区的财政投入,渠道单一,投入有限。我区没有城市规划与建设职能,也没有城建税和城建配套收入,市里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和相应的财力支出预算,这使得社区基础设施的配置很不合理,建设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而城市建设中,虽半数以上社区范围内有开发楼盘,但绝大多数开发商没有落实相关社区配套建设资金,将沉重的包袱抛给社会,造成了目前社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据统计,全区还有12个社区靠租借场地办公,工作条件简陋;有20多条背街小巷、30多个城中村落、250多个老旧居民点和改制企业院落需提质改造,“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半数以上社区正负债运行,没有文体活动阵地和服务设施,居民活动受限。
2、长效机制缺失,社区管理水平不高。一方面,城市社区建设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社区工作考核评估、社区建设多元投入、社区物业服务、社区管理社会化等长效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社区管理的整体水平不高;另一方面,娄底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实行一级执法主体,我区没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但市级职能部门对社区管理鞭长莫及,既不下移重心,又不下放职权,致使社区市容卫生管理处于无序状态,死角较多。
3、队伍素质偏低,社区建设精品不多。目前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面临着学历偏低、创新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的尴尬局面。从文化结构来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27.6%;从选举周期看,社区工作人员每三年进行一次选举,短期行为突出。社区干部有相当一部分是原班人马,精减、分流的渠道不畅,使得一些工作能力强、文化素质高的人员因职数限制难以进入社区管理班子。社区工作还普遍缺少亮点和特色。
4、行政负担过重,社区自治功能弱化。社区居委会属于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现行体制下,社区居委会既要承担政府职能部门下移的公共服务职能,又要完成街道办事处下派的社会管理事务,这种责、权、利不对等的运行体制,导致社区居委会疲于应付各种下派工作,不能集中精力开展社区服务,弱化了居民自治功能。
三、加强社区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提升社区管理水平。社区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和基础工程。我们必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认真做好全区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迅速建立起“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格局。要加强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社区干部的基本待遇,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激励机制,强化社区工作目标考核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不断提升管理社区、服务居民的能力。
2、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加快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要改变以往由政府单一投入的机制,建立筹措社区建设和管理基金,采取政府以奖代投、驻区单位帮扶共建、市场运作、开发商援建、社区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资,实现社区投入机制的多元化、社会化。结合“三个创建”工作要求,将社区办公用房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区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列入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娄底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统一制定配套标准,科学编制规划方案。特别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必须按照“谁开发、谁投资”的原则,规划建设配套的基础设施,或交纳一定比例的资金,由当地政府和社区进行建设,使开发项目和社区基础设施达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四同步”目标,构建一个相适应的网络体系,实现居住社区“三个中心”的目标,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以及卫生服务中心,将住宅配套涵义扩散到非物质领域。力争用2-3年时间,逐步配套完善社区基础设施,为社区居民创造称心的办事环境和舒心的生活环境。
3、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全面推行社区物业化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心下移、区街为主”的指导思想,实现“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模式。坚持“责权利、人财物”相统一和“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职责,合理界定市、区之间的事权、财权、人事权。科学地将部分城管执法职能下放到街道和社区,充实街道、社区管理力量,加大社区违法建设治理力度,推进城管综合执法进社区。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和支持专业性物业管理企业、社会物业服务组织承接社会物业服务,逐步推行居民区物业化管理。
4、创新社区运行模式,着力提升社区居民自治功能。积极探索在人口较多、社情复杂的社区建立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服务人员,通过落实“费随事转”等制度解决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形成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三位一体、选聘结合”的新型治理模式。同时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逐步健全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评议等制度,切实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同时,要大力推进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各类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