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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实现文化强区目标

作者:   文章来源:红网娄星站   发布时间: 2014-02-12  【打印文章】  【关闭本页

  文化产业是绿色GDP,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动力,被称为文化生产力。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这为全国文化产业勾勒出一个巨大的新市场,文化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期”。

  一、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特征

  1、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加快。目前,全区共有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服务单位1400余家,从业人员1万余人;文化产业总资产达8亿余元,比2009年增加6亿余元;2013年上缴各项税收5000余万元。文化产业已成为我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建设小康娄星、和谐娄星的重要推动力。

  2、文化产业设施不断完善。为提升娄底城市文化品味,市、区加大了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文化广场、娄星公园、石马公园的建成,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硬件设施日臻完备,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了多层次、多样化的活动平台和载体。现全区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乡镇办事处文化站等基层文化机构15个;12个乡镇街道建成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农家书屋145家,配送书籍25万余册,报刊、电子音像制品2.5万多种;210个村(居)建成154个文化活动室,普及率73%。

  3、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区已初步形成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吧、歌舞厅、酒吧、夜总会,电子游戏、包装印刷、知识产权服务、广告传媒、书画、艺术品市场等15类文化产业体系。如百雄堂集团于2013年6月注册成立的湖南诸子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书画艺术品投资、展览销售、保真交易、宣传策划、鉴定评估、委托交易等一系列专业化服务。月塘文化娱乐一条街、明珠电脑城、新星文化城、九龙音像制品批发城等市场初具规模,其中月塘街集聚了38家KTV、3家画廊、5家茶楼、8家健身房、7家美容院、5家宾馆,成为省内第一条文化娱乐街,年产值达1.8亿元,带动周边餐饮、水果、酒水、房地产等相关产业产值上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万余个。

  4、文化产业资源不断丰富。娄底是一所兼容并包的城市,梅山文化、耕读文化、饮食文化、茶文化、酒文化早已融入娄底人的日常生活中,诗词、书画创作氛围日益浓厚,高校艺术、体育文化具有全国性影响,并先后诞生了贺德英、罗辀重、贺国中、李振翩、姜齐贤等一大批社会名士,为我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支撑。娄底市区历史文化根基深厚、基础教育相对先进,人们的知识文化素养相对较高,居民群众对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潜在需求相对较大,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我区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文化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一是文化产业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市场培育仍处于自生自灭的阶段,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二是绝大部分经营项目和企业规模小,市场整体档次不高,经营过程中管理不善、方法不多,竞争激烈,导致有的经营业主违规经营,如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以及色情、暴力等庸俗文化充斥着市场,成为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三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文化产品的生产、制作等行业在我区市场占有量极少。

  2、文化产业规模仍处于中小阶段。由于多年来重经济、轻文化的思想,全区对文化产业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挖掘不够,导致全区文化产业集中度低,缺乏具有娄星特色的品牌产品,尚未形成以龙头企业带动、优势互补的集群发展态势,致使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远远落后于其它同类城市,与区域文化资源很不相称。

  3、文化体制改革仍处于滞后阶段。目前隶属于区文化局的部门多数为国有事业单位,对政府的资金依赖性很强,还没有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在搞活创新自身上有很大的局限性;另一方面,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缺乏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在对外招商中推介文化产业开发项目很少。

  4、文化专业人才仍处于外行阶段。文化产业实质上是知识产业,是靠人才支撑的智慧产业。我区既懂文化又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短缺,致使文化产业领域的管理水平普遍偏低,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普遍不高,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外行”现象严重,有的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身兼数职,甚至常年被抽调去“跑龙套”,“主业”有名无实,出现以文化工作为“副业”的倒挂现象。

  三、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和对策

  1、加强引导支持,充分挖掘自身优势。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区委、区政府要因势导利,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实现市区一体、共建共荣;要充分挖掘我区乃至全市文化题材, 树立文化品牌;要充分发挥文化行业协会作用,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搭建平台。

  2、落实资金扶持,强力拉动产业发展。建立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是建设文化强区的具体要求。《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增加文化事业产业投入规模,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省财政每年安排文化产业引导资金1亿元,从2010年起设立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各市州、县市区财政要安排并逐步提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出台使用和管理办法。” 设立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可以带动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提高文化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提升我区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发展壮大我区文化产业将产生强大的拉动作用。

  3、加大招商力度,有力拓宽产业领域。文化产业要与特色农业、休闲旅游、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对接,实现我区多样化发展的、人文内涵丰富的、符合个性化市场需求的文化产品。要在招商引资中加大对娄星文化的宣传和推介,实现文化产业项目招商。目前,市里正在向省里申报的专门从事慈善创作艺术基地的中国慈善文化产业园区,如能成功争取落户娄星,将会带动我区经济总量至少上升5个百分点,解决就业岗位5万个。

  4、实施人才战略,夯实产业人才支撑。一是依托本地高校、高职院校优势,建立健全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人才培训体系, 重点加强文化创意、文化管理、文化经营等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吸引优秀文化创意、经营、管理人才来娄底创业,允许和鼓励有特殊才能的文化人才, 以其特长和管理才能作为无形资产, 按一定比例持有文化企业的股份, 并参与红利分配;三是对有突出贡献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艺术创作人才和纳税大户予以表彰奖励,积极发挥民间艺人的作用,运用先进的文化创作理念和先进技术,提升和改造传统文化,使民间文化资源真正转化为与现代化社会消费相适应的文化产品。